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权合同三种,有效合同想必您都应该知道,但是估计对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不是很了解。如果是受威胁欺诈签订的合同就可以撤销,如果签订的合同有损国家利益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两者具体的区别的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偿损失。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由上文可知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很多种,您应该可以正确的分清撤销权,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了。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之初就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是有效的,撤销后就是无效的。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还是不清楚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合同终止原因是什么?
      合同终止原因是什么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


·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了什么
      劳动争议范围包括了哪些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这项规定是根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为对等原则制定的。因企业......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要扣分吗?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要扣分吗?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综上所述:罚款:20-200......


·吃三个荔枝醉驾
      吃三个荔枝醉驾,要怎样进行检测“这种水果,吃一个酒驾,三个醉驾,开车千万别吃!”的视频,该视频是由三段小视频分别是吃完荔枝、榴莲,用漱口水漱口......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仲裁有没有时效限制?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首先要申请确认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在仲裁过程中,摆在裁判者面前的是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仲裁的时效......


·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属于公司的。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现下非法集资也真可谓是无孔不入了,在民众对于房地产相关政策都草木皆兵的情况下,有些人就打着以开发房产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谓的房屋预售或......


·男女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支付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不仅仅是要确定具体的数额,还包括了支付的方式、期限等等。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小孩的抚养费中主要包括了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


·缓刑罪犯应该遵守怎样的规定
      缓刑罪犯应该遵守怎样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


·私募基金有法律保障吗?在线咨询 > 一、私募资金是什么?
      私募基金有法律保障吗?一、私募资金是什么私人股权投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


·供货合同供方需承担哪些责任
      要是双方之间存在一个长期供货的关系,虽然相互已经比较信任了,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还是有必要签订书面供货合同。要是日后不慎出现了什么问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