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
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 然后实地测量您家的房屋面积(如老的多层单位房测出的面积可能比房产证要大) 最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拆迁赔偿款。
2、或是给您分一套拆迁恢复房,一般是原有面积的1.3到1.4倍不等。例被拆房100平米,回迁房大约130-140平米。
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1、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现阶段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上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为容积率调整系数;K2为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K3为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时取0.7,其他情况取1.0;地上物补偿价的计取按各市、地、县有关规定采取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3、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二是住房困难户获得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对于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当给予其拆迁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补助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拆迁安置补助费=规定补偿低限-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其中,规定补偿低限=经济适用住房均价×规定面积标准。
4、自建房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违章建筑,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拆迁时,拆迁人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由于自建房有其存在的特殊客观历史原因,如果对自建房居民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导致拆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对自建房居民按户给予带有福利性质的拆迁安置补助费十分必要。所以对拆迁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补助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拆迁安置补助费=经济适用住房均价×规定面积标准。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小区房屋拆迁的补偿相关内容了,至于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根据规定如果是补偿安置房就以原有房子大小的1.3-1.4倍大小补偿,也有经济补偿金额的,那么久分为住宅和非住宅的不同计算,以及住房困难户和自建房的分别计算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夫妻双方还能在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权吗?
一、夫妻双方还能在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权吗协议离婚之后关于抚养权的争议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
·原产地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
原产地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原产地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的区别: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被作为一项工业知识产权,在国际上受到普遍重视,......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一、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
·名誉权纠纷精神损失怎么认定?
名誉权纠纷精神损失怎么认定?(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
·口头辞退怎么申请赔偿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索要赔偿。公司以口头的方式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能不能要赔偿,要依据公司是否非法辞退而定,如果是非法辞退的,就......
·砸车后赔偿还刑拘吗
触犯了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罪名已经成立,积极赔偿在量刑方面会有考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一、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