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1、符合法定的申请期限。
  
  2、提交法定再审的理由。
  
  3、要向有管辖权的发言提出,即一般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
  
  4、要提交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及相应的材料等,并按对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二、申请再审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三、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对民事案件不得提出再审申请的几种情形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离婚案件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六、申请再审人以新的证据申请再审有什么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再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申请再审人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经审查,如果申请再审人在申请再审提供的证据系其在原审中应当提供而且能够提供但不提供或者故意隐瞒证据直至申请再审时才提供的,不作为再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
  
  七、对民事案件提出再审请求有什么限制?
  
  申请再审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错误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提出再审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
  
  申请再审人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已反诉的除外)。
  
  八、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停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申请再审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九、申请再审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应按照原审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证据线索。
  
  十、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正确的申请再审案件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正确的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请再审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请再审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十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民事案件进行申请再审立案。申请再审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经复查后,申请再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十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通过上述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是相当麻烦的,事有时间限制和次数限制的。当然了,生活中如果不是特别大的纠纷,您尽量自己解决,以关系和谐为宗旨。实在解决不了的找法院,当确实有必要提出民事诉讼再审的时候,希望您好好看看这篇文章,牢记再审的期限和申请条件,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场证人不作证犯法吗?
      现场证人不作证犯法吗?不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


·法律援助非诉讼援助的困境是什么
      法律援助非诉讼援助的困境是什么非诉法援助的立法缺失问题目前,对非诉法援助的性质、地位、适用范围、原则、时限、程序等的立法规定尚属空白。尤其......


·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协商或者调解、仲裁。但对于其中可以进行协商解决的交通......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


·未成年杀人的怎么处理
      虽然一般杀人的行为都是由成年人实施的,但近年来,也有不少未成年人因为一时冲动或一些小矛盾进而杀人。那么未成年杀人的,此时应该怎么来处理呢?毕......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


·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对员工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我们知道,员工工伤之后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赔偿数额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等级......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全资子公司属于唯一的一家母公司,而且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该种公司类型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但在当时是不具......


·立遗嘱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立遗嘱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一)改变遗嘱观念。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