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债务表格范本和作用
      债权债务表格范本和作用一、债权债务表格范本债权债务清单表格单位:截止日期:年月序号往来账内容债权债务发生日期金额备注......


·离婚后10年后来申述财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


·鸡西市河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鸡西市河道征地补偿是什么?鸡西市近年来随着河道整治的进行,相关工程占用的土地逐渐增多,征地现象也是随之频繁。可是由于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最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2〕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通过,自20......


·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除了积极治疗、争取康复以外,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而工伤赔偿的额度大小往往取决于工伤评定的等级高低,国家......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有哪些?《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


·犯罪嫌疑人行贿受贿多少构成犯罪
      一、犯罪嫌疑人行贿受贿多少构成犯罪?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


·怎样才能离婚还能得到抚养权?
      怎样才能离婚还能得到抚养权?一、怎样才能离婚还能得到抚养权?可以向司法机关证明本方利于子女成长,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


·行政拘留还提前通知家属吗?
      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如果构不成犯罪的话,当事人通常会被处理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行政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到期后如果没有特殊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