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董事会决策流程是怎样的?

董事会决策流程是怎样的?
  
  一、董事会决策流程是怎样的?
  
  (一)会前第一项:会议筹备
  
  1、征集议案
  
  2、确定会议议程
  
  (1)标题
  
  (2)会议时间
  
  (3)会议地点
  
  (4)主持人
  
  (5)审议内容
  
  3、准备会议文件
  
  (1)总经理工作报告(本年度工作汇报/下年度经营计划)
  
  (2)本年度财务决算
  
  (3)下年度财务预算
  
  (4)准备的议题或报告
  
  (二 )、会前第二项:会议通知
  
  1、短信告知
  
  2、文件通知
  
  3、会前提示
  
  (三)、 会前第三项: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资料装袋发放
  
  3、清点参会人数(签到表)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会议签字事项
  
  (四)、 会中:审议及决议
  
  1、主持人
  
  2、审议事项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
  
  5、决议及签字
  
  (1)企业名称
  
  (2)开会时间
  
  (3)开会地点
  
  (4)参加人员:
  
  (5)决议事项或内容:现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 。即时生效。上述决议经下列董事签名作实。
  
  (6)签名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6、纪要及签字7、发放征集议案表格
  
  (五) 会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报备及披露
  
  4、归档
  
  二、董事会的成员人数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三、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一下董事会决策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执行股东会议,在股东会议上制定公司经营的相关计划以及投资方案。总而言之,董事会决策关乎一个公司的发展,对与公司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应不断地优化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最大职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泡沫购销合同范本供货方:合同编号:购货方:签订地点:一、泡沫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泡沫名称型号单位数量......


·自行隔离14天有工资吗
      自行隔离14天有工资吗自行隔离14天不一定有工资,是否可以获得工资由职员在隔离之前,是否已经告知了单位来决定。具体来说,如果被通知了居家隔离的话......


·诉讼主体不一致能否移送管辖?
      诉讼主体不一致能否移送管辖?诉讼主体不一致并不一定就会移送管,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


·薪酬福利政策的作用是什么?
      现在员工在找工作时,注重的不仅仅是工资的多少,更注重的是这个公司的薪酬福利情况,薪酬福利要比工资实惠的多,在工资的基础上,如果福利待遇还很优......


·四川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四川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额,此时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收入等等。那么此时,抚养......


·民事主体若被批捕了多久判刑?
      民事主体若被批捕了没有明确的规定何时判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


·取保候审期限从当天开始算吗
      取保候审期限从当天开始算吗取保候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是从当天开始算吗?超过了这一期限又会有什......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随着汽车在我国的逐渐普及,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在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之后,有的责任人却以各种理由为由迟迟不赔偿。那么,交通......


·职工去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去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一、职工去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