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江苏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江苏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国家为了某些工程建设,不得不对企业进行拆迁,拆迁后的企业,其经营与收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为了保证其拆迁企业经济不受影响,国家需要给予该企业一定的补偿费用。至于补偿的内容,被拆迁的企业必须得有所了解,那么,江苏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哪些?就随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江苏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
  
  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三、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四、停产停业赔偿
  
  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五、搬迁奖励赔偿
  
  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六、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企业拆迁,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大事情,它会涉及到自己的利润的损失,所以必须了解到国家对补偿的规定,以此来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对于在江苏的企业老板们应该认真阅读江苏企业拆迁补偿项目的相关内容,如果有一天涉及到拆迁,也可以看看自己企业是否得到了相应的拆迁补偿,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外遇女人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外遇女人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外遇女方财产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对此推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程序。但由于环境污染程度通常非工具可准确测量,所以环......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通常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它的意思是说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新出台的公司......


·聚众斗殴一般参与者,积极参与者之间怎么界定?
      聚众斗殴一般参与者,积极参与者之间怎么界定?聚众斗殴是您都很了解的一种违法行为,一般的聚众斗殴如果涉及情节不严重,没有造成巨大的人身伤害的,......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1、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近年来我国社会的离婚率高居不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社会的离婚率高居不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也越来越多,情况也日趋复杂。不过,在我们看来,更需要您关......


·江苏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职工有充分休假的劳动权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都是职工可以休息的日子。职工入职满一年后就可以休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关于......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一般在公司法当中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在这一规定当中对我们呢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规定也是十分的详细的,......


·婚姻法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
      婚姻法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一、婚姻法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1、《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合议庭是如何评议案件的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