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男女在符合了结婚实质要件之后,同时还要满足形式要件,也就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男女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予以登记
  
  1、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2、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二)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二、结婚注册登记具体程序
  
  结婚最重要的是注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二)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譬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三)经过审查后,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登记。你们需同时到场,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关于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对于每个人来讲,结婚都是人身大事,因此不能草率的进行,一定要了解清楚了之后,采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抗诉案件少的原因是什么?
      刑事抗诉案件少的原因是什么?1、法院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的门槛也不断提高,迫使审判人员的素质也提高了。审判质量上去......


·他人侵犯婚姻自主权能否起诉请求赔偿
      他人侵犯婚姻自主权能否起诉请求赔偿一、他人侵犯婚姻自主权能否起诉请求赔偿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已注册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当出现商标被用在其它商品或使用与之相似的商标时,这些情况均属于......


·倒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倒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四百九十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的内容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认定方式:需要提供一方对另一方赠予的凭据,无法提供的则无法证明赠予行为。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什么?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


·我国民事诉讼再审影响执行吗
      我国民事诉讼再审影响执行吗?在诉讼活动当中我们救济的途径在行政、民事、刑事当中是不一样的,民事诉讼当中我们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上诉,经......


·哪些理由会被法院判决离婚
      哪些理由会被法院判决离婚其实被法院支持的离婚理由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民法典》明确列明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理由,这些事由在第一次......


·怎么买卖遗产房屋
      怎么买卖遗产房屋一、怎么买卖遗产房屋(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


·处理旅游纠纷若干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处理旅游纠纷若干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旅游纠纷的概念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