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募集方式是什么?

私募基金募集方式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募集的方式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对冲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二、私募基金资金募集的规则(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四)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五)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六)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相关知识,近年来,投资私募基金是一股热潮,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私募基金,但是在投资私募基金的时候也应该理性的投资,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的方式就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进行集资,不允许通过任何的网站媒体的宣传,仅在小圈子内进行传播,上文中我们还整理了
  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规则,仅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是的。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新法规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


·如何判定遗弃罪,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需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如果拒绝扶养或者存有遗弃的行为除了会遭受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还会被按照刑法中的......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租赁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租赁吗《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一、最新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特点有哪些?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1、由......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强奸罪是不会判缓刑的;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一、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


·什么是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决意的人。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       ......


·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一、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不仅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继父母都愿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