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
   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来约定借款事实,而没有写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协议,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一般无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时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为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会判断当事人对没有利息这一事实达成了一致,即便有其它证据但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3、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对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二、借款利息纠纷何时会发生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
  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那也是没有利息的,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有可能引起借款利息纠纷的,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可供当事人选择的途径比较多,但当事人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才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是受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在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


·征收农村果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农村果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1、土地补偿:执行区片综合地价;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开发者权利的保护,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人员对于该知识产权有着所有权、转让权以及用于商业途径以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我......


·再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生活中,婚姻不会一直一帆风顺,可能会出现问题矛盾,有些夫妻会选择离婚分开过,但有时却只是一方的想法,此时就需要借助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向法院起......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给钱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给钱吗?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也是需要给工资的;而且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


·股权转让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股权转让是对于公司来讲的,那么如果它与非法集资进行区分的话,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了,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根据有关的说法......


·抚养费的计算
      抚养费的计算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2、无......


·合同违约金赔付定金可以吗
      合同违约金赔付定金可以吗违约金与定金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