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 一、基金备案的法规及违法后果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二、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私募基金备案应该怎样做
   1、定义
  私募基金备案全称叫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是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进行填报公示。
   2、具体做法
  准备公司章程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高管、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学历证明、一寸白底照片;公司股东出资比例示意图;有些公司还需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照证监会下发的流程填报。如果公司材料齐全,经营范围符合,大概20个工作可以办理成功,如果提交有问题会被退回请求。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的疑问是没有答案的,如果有那么一定会与现行法相抵触,那么使用这种方法的自然人必然会为此付出代价,受到法律法规的打击。尽管私募基金是由基金协会制定的办法管理,但是这些办法也可以看作行政法规的一种,在学术上称作软法,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在不久以后可能会纳入行政法法源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办理二手房更名费怎么算的?
      一、办理二手房更名费怎么算的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导致人员处于大流动的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的,因为城市化管理的不断进程,所以导致对大量的流......


·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可以后悔吗?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可以后悔吗?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不可以后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


·开发商网签备案多久时间?
      开发商网签备案多久时间?开发商网签备案一般在一个星期左右,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网签,是购房人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


·涉嫌寻衅滋事要拘留多久?
      虽然我国现在一直在致力于法治社会的建设,而且基本上已经初具雏形,但是依然有许多素质比较底下,对法律的认识比较浅薄的人,他们容易在公众场合无事......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人的生活环境和以前来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婚姻生活过程中,现代人对婚姻的忠诚度是有所下降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丈夫有外遇的情况,自己是......


·拟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区别是什么?
      拟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区别是什么?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属于内资,一个属于外资。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


·自愿放弃社保的效力,应从社会义务和民事责任两方面分别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
      随着法律的完善,我们也越来越注意法律上的人性化。那么,过失犯罪主观上有过错吗?这引起了很多人的疑惑。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下支配而构成的犯罪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