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反诉有费用吗,是多少?

民事诉讼反诉有费用吗,是多少?
  
  民事诉讼一般表现为原告方依据已掌握的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被告方经法院通知应诉,在庭审上提出反驳意见;在特殊情况下,被告也可向原告方提起反诉,反诉则作为一个独立的诉来审理。那么,民事诉讼反诉有费用吗?怎么收取?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相对方,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
  
  二、案件受理费
  
  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三、提起反诉的条件
  
  (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反诉的程序要件程序要件是指反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提起的方式、时间及审理等条件。
  
  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
  
  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应由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反诉和本诉均可一并由审理本诉的法院审理,即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起诉。这在立法上应明确作出规定。
  
  以上就是对“民事诉讼反诉有费用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既然反诉是作为独立的诉存在的,就应该缴纳诉讼费。由于反诉提起的时间是在原诉讼的法庭辩论终结以前,法院一般将其合并审理,所以反诉的诉讼费用一般为整个案件诉讼费用的一半,被告在提起反诉时需要预交诉讼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的夫妻婚前财产如何抵押
      一般的夫妻婚前财产如何抵押到银行办理抵押,对于问题中讲的,是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如果男方有法律效应文书证明是私有财产,经女方证明,在抵押......


·股权结构的分类有哪些
      股权结构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


·主张加班费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


·20年无锡醉驾构成什么罪17年无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20年无锡醉驾构成什么罪17年无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


·从事建筑业误工费要求提供哪些证据
      从事建筑业误工费要求提供哪些证据一、从事建筑业误工费要求提供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


·不给抚养费最终被判刑吗?
      不给抚养费最终被判刑吗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不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刑的,但是如果是有支付能力而故意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是可能会被判......


·专利权变更协议范本
      专利权变更协议范本通常说到专利权的变更,其实是指专利权人的变更,此时双方协商后,由第三人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权利。但需要签订一份协议,......


·发生船舶碰撞都有责任要怎么赔
      1、船舶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或者不能确定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不负赔偿责任。2、在船舶碰撞案件中,除责任划分外,当事......


·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永北镇、涛源镇,平均补偿标准:55000元/亩......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不是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一定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的......


·监外执行要去打工是否符合规定
      监外执行要去打工是否符合规定?监外执行期间要去打工的需要经过执法机关的批准才行,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