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农村拆迁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农村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农村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农村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拆迁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了。总的看来,农村拆迁补偿是根据其土地类型的不同进行补偿的,房屋的补偿标准一般高于土地补偿的标准。另外,当涉及搬迁时,一般政府还会提供一定的安置补助费。对于拆迁的具体事项,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建议您可以及时咨询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获取最新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拉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起算点
      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1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


·对于高血压的员工能直接辞退吗
      对于高血压的员工能直接辞退吗?公司不能辞退高血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


·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我们终有一天要奔波于社会之中,去找寻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在我们决定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结......


·疫情信用卡逾期怎么办?
      疫情信用卡逾期怎么办?疫情信用卡逾期应当第一时间还清全款并主动联系银行说明“非恶意欠款”,属于因为疫情导致无法还款的,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如果银......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一、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


·财产侵权的诉讼实现是怎么规定的
      相信对于财产侵权每个人都是非常敏感的,只是有些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是比较隐晦的而导致当事人发现的时间晚了一些而已,但只要自发现的那一天开始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