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是许多人缓解当前经济拮据局面的主要选择方式之一,在贷款后需要根据约定按时还贷。但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拖欠贷款的现象,那么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1、拖欠货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拖欠贷款的解决方法
  
  1、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货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6)服务精神: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7)技巧训练:追讨货款是需要技巧的,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2、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货款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货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货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催收欠款律师函,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货款;
  
  (8)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对于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的解答是可以先私下协商解决,若果协商不成的,最好的解决途径是到法院起诉解决。若是以民事诉讼为解决拖欠贷款的途径的话,借贷人需要事先准备好贷款人的借贷证明文件并作为原告依法起诉被告。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赠扶养协议亲儿子可以跟亲生父母签订吗
      遗赠扶养协议亲儿子可以跟亲生父母签订吗父母和子女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


·网签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项目通过网络签约完成,通过网络,两个相距万里的人,也能在几分钟之内完成合同的签订,既节省了时间,也节......


·网络诈骗1000块钱怎么处理?
      网络诈骗1000块钱怎么处理?现在网络上关于兼职的信息很多,一些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随便找个网络兼职做,这样就容易遭遇网络诈骗。受害人被骗后,一......


·二年不赌博了以前赌博有事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赌博尚不构成犯罪,追诉期限为六个月,经过两年已经过了追诉期,是没事的。如果赌博构成犯罪时,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查到就有事。......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有不可调和矛盾时最好的选择,可是有时候并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单方面离婚是不能够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的,需要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


·刑诉法第195条法律解释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一件事情上升到了刑事诉讼法的方面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基本上都是非常严重的了。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国家规定的内容也非常的多,我们您认......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外情是当今社会中见多不怪的事情,有很多丈夫在外婚外情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称这种为非婚生子,只是如果只是与第三者生......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诉讼时效的分类依据我国的民法规定,诉讼时效可分为三种: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证据三性的法律规定详细解读
      证据三性的法律规定详细解读证据作为法律上进行判定的依据,十分重要,不是随便的任何材料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对于证据的要求,法律规定得十分细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