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广大的劳动朋友们,在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聘用劳动的合同的,但是有时候劳动朋友会遇到在聘用合同约定期限还没有到期的时候想要换一家工作的单位,一般这时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呢,是否有上限呢?一、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二、聘用合同可否代替劳动合同实际上聘用合同本身就是劳动合同,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也应该符合劳动法。如果不符合,则不符合部分无效,全部不符合,则全部无效。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达不到你说要求的目的。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所以,作为聘用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当事人因为签订了合同,那么就要根据合同约定办事,但是对于聘用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朋友是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的,而且违约金是有最高的限额的,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在社会上,谁都想有自己的房子,让自己能够休息安顿,对于很多经济不是很理想的人,租房就是最好的选择,租房就会涉及到租赁合同,很多人对于租赁合同......


·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
      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一、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吗?对流产的羁押妇女适用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


·工伤认定主要步骤是怎样的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来说,其中需要了解的内容其实是蛮多的,就包括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应该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当然了对于工伤认定的步骤也是有......


·什么是无效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一、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如何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如何处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一、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对女性劳动者的基本尊重。如果用人单位要是因为女性不能在怀孕期间劳动而擅自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