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有什么法律依据?

前我国征用土地需要拆迁房屋时,会赔给拆迁户补偿款。那么在拆迁后如果夫妻离婚,整个财产应该怎么分?一般来说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应二人平分。但实际生活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给您介绍,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相关问题。
  一、婚姻法的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三、拆迁后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拆迁赔偿发生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按照男方婚后所计算的人口确定,故女方也作为居住人口之一属于被安置对象,该安置房也包含了对女方“人”的因素的补偿,因此该拆迁安置房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不出现过错应当平均分割。
  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并赔付补偿款的,一般情况来说法院会判决二人平均分配。因为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假如一方有明确过错或者某一方在照顾家庭中付出较多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补偿无过错方、多付出方。所以,认定拆迁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分配的关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现代社会,随着国家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政策的放宽和支持,我国企业发展迎来了春天。这其中,就有一个企业融资的问......


·发律师函费用多少
      发律师函费用多少律师函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委托人通过律师函来表达自己受到对方伤害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但是请求律师书写律师......


·二手房中买方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中买方要注意什么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


·一、 交通事故抚养费实际抚养人可以领取吗?
      一、交通事故抚养费实际抚养人可以领取吗?可以领取,交通事故赔偿的抚养人可以由实际抚养人用于抚养受害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导致工人上午的,单位要组织进行救治,在工人伤情稳定后,申报工伤鉴定。劳动局拿到资料后,要查看是否齐全,决定受理的话,组织......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


·如何进行刑事和解
      如何进行刑事和解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


·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
      一、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委托专门的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有特殊法定情形的,人民法......


·离职后什么时候能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人很难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一生,很过时候选择跳槽来进一步发展自己。离职过程中需要处理好自己的相关事宜,办理妥当离职的手续,否则会给自己带......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在城镇中是常常会发生的,因为城市的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想要新建土地或者使用旧土地都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使用,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