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

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私募基金信息分类公示范围是什么?私募基金信息分类主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规模类公示,二是提示类公示以及三是诚信类公示,这三者公示范围都不相同,譬如管理基金规模以管理人在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的认缴规模为准。
   (一)规模类公示
  管理基金规模以管理人在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的认缴规模为准。基金指正在运作的基金,不包括已经清盘的基金。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不同类型,选取不同的划分标准。管理规模在区间下限以下的管理人不列入分类公示范围。
   1、私募证券基金(自主发行)
  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
   2、私募证券基金(顾问管理)
  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
   3、私募股权基金
  分为100亿元以上、50-100亿元、20-50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4、创业投资基金
  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5、其他私募基金
  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此类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等基础信息。区间内按照登记编号顺序排列。鉴于可能有个别机构不愿意公示其所管理基金规模的情况,如存在此情况,该类公示将备注“基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部分管理基金规模较大的管理人未在此类公示中”。
  对于管理不同类型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人,根据所管理的不同类型基金的认缴规模分别统计。
   (二)提示类公示
  该类公示主要有管理基金规模为零、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或低于100万元等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等基础信息,其中,涉及实缴资本的,公示内容还包括实缴资本数额以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三)诚信类公示
   1、虚假填报
  相关情形包括四项:机构基本信息与工商基本登记信息不符;股东信息与工商信息不符;高级管理人员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与填报信息不符;虚报员工总人数。
   2、重大遗漏
  相关情形包括四项:未填报或漏报正在运作的基金信息;未填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机构财务数据缺失;未填报相关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诚信记录的情况。
   3、违反三条底线
  相关情形包括三项:公开宣传;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违反职业道德底线。
   4、相关主体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不良诚信记录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相关高管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中国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公示信息中的相关情形部分将提供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的查询链接。
  诚信类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以及相关情形和整改情况。列入虚假填报、重大遗漏、违反三条底线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已经完成整改,则不再列入此类公示。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采取动态管理,将根据登记备案系统数据进行及时更新。
  在我国私募证券基金能自主发行,也可以顾问管理后发行及其他发行方式,这些属于规模类公示范围。提示类公示主要是针对注册资本而言的。诚信类公示是最为重要的这关系到公序良俗原则。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啦,希望能对你呢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后发现受欺骗能够撤销婚姻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受欺骗而结婚的案例偶有发生,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双方没有坦诚相待互相了解不够,导致婚前隐瞒欺骗行为的发生,很多人直到真正走进婚姻殿......


·偷东西被开除了怎么结算工资
      先试试找公司协商,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


·在试用期能随意被辞退吗
      试用期能随意被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学生在学校欠钱不还怎么办?
      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存在学生借钱不给的,可以先找家长协调,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协商不成的,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有的学生拿学费和......


·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大多数是女方抚养,父亲只要支付抚养费即可,但是若是夫妻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那么,女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


·不授予专利的范围有哪些情形
      不授予专利的范围有哪些情形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第一是科学发现;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是动......


·网络诈骗多少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案件被曝出,我们才发现网络上的诈骗已经不输于真实生活中的诈骗了,手段层出不穷,防不胜防。严重的网......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一、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分析(一)扣押行为是自力行为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


·在我国客户欠货款如何起诉
      生活当中,凡事都只能是通过人为操作尽量的将一些可能会潜在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但如此,也并不能绝对的避免各方人员都不想看到的一种局面。比如银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