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今年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那么,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包括哪些就一目了然了,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国务院日前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再次从法律层次发出信号,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并轨”已箭在弦上。也就是说,从7月开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从不缴费、退休却拿较高退休金的历史将终结。
  
  另外,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事业单位公积金为单位与职工各缴一半,但也有不一样的,有单位交的多。要看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同意单位怎么交。
  
  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国标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为12%,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相关法律条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综上所述,关于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是什么,我们要注意,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强制的。另外,在缴纳的比例上,公积金的比例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是会发生变化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纺织企业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纺织企业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购销合同怎么写?纺织企业购销合同是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该怎么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因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房屋的交付使用约定不明而导致的大量纠纷。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


·离职后加班费怎么算 加班费可以代替奖金吗
      员工在从单位离职的时候,如果发现之前还有部分加班费是没有给付的,则此时员工是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不过因为此时情况特殊,因而在实际计算加......


·如何判定离婚财产转移
      如何判定离婚财产转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


·尽管醉驾入刑的规定
      尽管醉驾入刑的规定已经实施多年,但是现在仍然有不少人喝酒了还开车,如果被交警查到的话,会接受酒精含量测试。符合醉驾标准的,交警将当事人约束到......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工程是用来改善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工程是用来改善生活质量的,但也有些基础工程是用来支撑日常生活的,商业住宅工程便是这样的工程,衣食......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一、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


·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
      一、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不一定。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判刑可以竞合吗?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判刑可以竞合吗?一、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判刑可以竞合吗?两者属于法条竞合,两者竞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


·父母离婚成年儿子能分财产吗?
      父母离婚成年儿子能分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对应于商标权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