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应该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调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只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可能受理。但同时也要满足相应的时间、地点等要求,那具体来说应该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应该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调解
   1、调解的当事人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2、调解的申请时间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3、调解的方式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申请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是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或者交管部门无法查清各方责任,受害人直接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即可,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处于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要怎么算
      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


·行政处罚的放弃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提到听证,一些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而我们知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听证不是行政处......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有些人为了购买第二套甚至是第三套房产,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但是借名买房存在......


·一、离婚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


·网贷不还利息会一直滚么?
      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兴的借贷方式,也属于民间借贷,受法律的限制和保护。部分不合法的企业有可能以借贷名义行骗,即使是合法网贷企业也有可能出现管理风......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么时候放人?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么时候放人?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应当在37天内放人。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


·一、订婚退彩礼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订婚退彩礼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订婚退彩礼问题的相关规定是:彩礼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支付给女方的,对于礼金如何处理,以往的司法解释......


·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司法机关审查减刑都很慎重,因为一旦发生错误,那么可能影响的就是社会的安全。这也造成了罪犯在申请减刑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包括减刑条件、减刑程序等......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什么意思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