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调解原则有哪些
  诉讼调解的原则包括调解自愿原则、调解合法原则、调解保密原则和调解灵活原则。
   1、调解保密原则:
  诉讼调解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即使不构成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有些当事人通常也不愿意对外公开。为了有利于案件的调解处理,有必要采取多种措施既保障诉讼调解的活动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又确保调解有关的事项包括调解协议的内容也不对外公开,甚至当事人还可以在调解协议中订立保密条款以保证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2、调解自愿原则:
  诉讼调解制度的基础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权,诉讼调解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正是来源于当事人调解的意思自由。诉讼调解程序的设置,目的就是为当事人相互妥协与让步,实现自我权利以友好解决纠纷提供机会和条件。因此,在整个诉讼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对调解的启动、调解的方式、调解协议的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以及调解书的签收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
   3、调解合法原则:
  调解合法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即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是指调解活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定的程序,须在程序上保障当事人自由真实地缔结调解协议的公正性。实体合法是指调解协议必须合法,也就是调解协议内容的公正性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既使调解协议的内容符合当事人自己的真实利益需求,又使调解协议的内容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调解灵活原则:
  是指诉讼调解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可以灵活安排,对调解启动的时间、调解的地点、调解的方式、主持调解的人员、调解协议生效的方式、是否制作调解书,等等,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诉讼调解的方式是采取背对背式还是面对面式,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或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另外,当事人在订立调解协议时为调解协议的履行可以设定担保,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等等,所有这些都是调解灵活原则的具体表现。
  以上就是给您带来的的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的相关内容。四条原则基本涵盖了民事纠纷调解中所有的原则,其中民事责任可大可小,但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件,如果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就再好不过了,最好用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过失致人死亡缓刑是否有可能
      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其恶劣程度是要低于故意致人死亡的,因此《刑法》中规定具体的量刑时,往往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就要轻一些,而我们知道故意杀人......


·现行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九条伪造、变造......


·贷款买房流程时间要多久
      在进行贷款买房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比较多的,相对而言所要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多的。那具体来讲,贷款买房流程时间大概要多久呢?此时贷款......


·大学生盗窃罪会面临什么处罚
      大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有的因为家境贫困或者自身的原因,可能会做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偷盗,这种行为是会涉嫌盗窃罪的,但是由......


·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
      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一、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新婚姻法买房两人名字可以同时写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根据《民法典》婚前男方买房同时写上两个人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婚前男方......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一、什么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签订......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不仅使农民的土地得到了有效保障,还提高了农民生产劳作的积极性,那么,《农村土地......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误工损失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误工损失评定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一般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仲裁委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