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上海一直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大城市,其社会保障也是比较完善,许多居住在上海地区的人对于五险一金都是特别关注,其比例变化也关系到自身的工作生活。那么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缴纳时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二、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4月1日-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三、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月平均工资。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7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78元。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4、个人和公司分别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和20%缴纳,必须缴满15年,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工作及参保的地方在户籍所在地,则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如果工作的地方不在户籍所在地,并且在该地缴纳10年以上养老保险,则在工作的地方领取养老金,如果在多个地方工作并且累计均不满10年,则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综上所述,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有相关文件规定,一般来说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我们在购买保险时也要看清比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保。要注意的是各项保险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期限,避免购买了保险后却无法享用自身权益的情况出现。我们提醒,在购买五险一金时要注意其基数变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婚姻法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很多东西自然就捆绑在了一起,其中除了家庭生活会捆绑在一起之外双方之间的财产也会捆绑在一起,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婚......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


·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 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讨债时怎么着都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并不是因为欠债人真的失踪了,而是欠债人为了躲债而故意制造失踪的假象。此时,对于债权......


·一、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如何赔偿?
      一、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如何赔偿?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具体违约金进行赔偿,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


·养殖场被拆有补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养殖场因为征收被拆的,那么会给与一定的补偿。养殖场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可以,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婚前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离婚如何分 ?
      婚前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离婚如何分?  一、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前个人债务即转化为......


·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你知道什么是非法行医吗?在我国要想从事医师执业的,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行医罪。关......


·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房产继承时申......


·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一,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征地补偿款包括三部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二)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