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

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
  
  要建立一个上市公司,必然需要出资人,为公司建立提供初始资金的人称为公司股东,每个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一定的股权,如果股东要向他人转让自己的股权就需要计算股权转让原值。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股权转让分为多种类型,不同类型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请您继续阅读。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对于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当然,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股权原值需要个人股东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对于股权转让人满足相关条件,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再次转让股权时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二、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资产,投资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历史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三、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所取得的所得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一)、计算股权成本的币种
  
  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
  
  (二)、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情形,如何确定股权成本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由此可见,股权转让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重大交易事项。法律对股权转让有严格规定,尤其在股权转让的涉税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税务局监管的尤其严。在上文中,已经提供了股权转让原值的计算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出现漏洞,请您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关于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的问题在上文中已经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一、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可以探视孩子,除非做出了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中......


·偷拍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
      偷拍他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而一般情况下,偷拍他人的行为也是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此时行为人就要承担......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


·敲诈勒索原告可以撤诉吗
      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属于公诉案件,而我国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不可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


·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违抗......


·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一、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二、离婚保险有哪些怎么分......


·醉驾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醉驾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的。成年饮酒人应对因自己过量饮酒导致的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在成年人共同饮酒时,应注意适......


·嘉兴民事诉讼律师费收费标准
      嘉兴民事诉讼律师费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


·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
      楼房高度的增加,就会使高空坠物的风险增加,那么,电力施工如何预防高空坠物伤人,对于预防高空坠物,就是施工单位进行相应责任处理,对于属于自己分......


·离婚协议书债务分担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债务分担的约定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书债务分担的约定一般都是有效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取保后被传唤会再被拘留吗
      不会被拘留,取保候审是指检察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证或者出庭作保证的强制措施。如果在获得保证期间没有违反被保证的未决审判规定,派出所的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