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2、征收耕地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8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法律规定假释是法院决定的吗?
      一、法律规定假释是法院决定的吗?假释是法院决定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二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zhi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起诉吗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起诉吗一、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


·一、抚恤金的代位继承权应当怎么认定?
      一、抚恤金的代位继承权应当怎么认定?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


·车祸肇事者误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一、车祸肇事者误工补偿是怎么算的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


·遗嘱继承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遗嘱继承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内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容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


·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方式
      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方式在各种运输过程当中,都会遇到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尤其以货物运输碰到的情况最多,如果出现这些情况,那么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理赔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理赔是怎么算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


·在当下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
      在当下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夫妻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一些家庭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有些人遭受家暴的困扰而不敢回家,有些人家庭冷暴力,出轨,......


·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公民的财产种类是很多的,其中就包括现金、存款、房产、股份等等。针对不同的财产,有些在公民去世之后可以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但有的却不行。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