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实操过程中,PE会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意思就是,PE投资者寻找是绩优股的未上市公司,投资其中,获得其相应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之后再通过转让股权获利。要了解私募股权投资方式还需要先了解解私募股权投资。
   一、私募股权投资简要描述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二、私募股权投资模式主要方式
  ⑴增资扩股投资方式
  增资扩股就是公司新发行一部分股份,将这部分新发行的股份出售给新股东或者原股东,这样的结果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
  ⑵股权转让投资方式
  股权转让是指 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行为。
  ⑶其他投资方式
  除了上述两种投资模式外,还可以两者并用,与债券投资并用,实物和现金出资设立目标企业的模式。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种类
  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质,他们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和机构、富有的个人、保险公司等。有趣的是,美国投资者偏好第一种独立投资基金,认为他们的投资决策更独立,而第二种基金可能受母公司的干扰;而欧洲投资者更喜欢第二种基金,认为这类基金因母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充足资本而更安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的投资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方式包括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投资、以及两者并用等方式,但是,资金来源的不同会不同程度的影响管理风格和投资的结构,毕竟不同的资金要求不同的投资目的以及战略,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是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贷逾期多久算严重?
      网贷逾期多久算严重?现在网贷平台很多,规模有大有小,一些人有资金需求时,碍于情面又不好意思向他人借钱,这时网贷就成了他们救助的对象。通过网贷......


·法律上规定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


·专利著作权区别都有哪些
      专利著作权区别都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


·一、人保车险事故误工费是多少?
      一、人保车险事故误工费是多少?人保车险事故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多少钱?
      一、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多少钱?10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的收取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额度来认定,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


·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
      走入一段婚姻,男女双方就应该对这段婚姻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些人在婚姻关系内,但是却在做着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出轨,这种......


·怎样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怎样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在我国,即使是合法的收养关系,也是允许当事人解除的,而法律中规定的解除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不同的方......


·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
      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一、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来的,前提一定要有证据来证明婚姻是属于有效的,对......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方法条文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方法条文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2号第一条为规范......


·新个税计算公式和内容是什么样的?
      新个税计算公式和内容是什么样的?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