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多少?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多少?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3、《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综上所述,违约金是没有具体限额规定,但是,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但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由此可见,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要根据约定和实际情况的损失情况而定。相信看了上述的内容您对合同违约金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责任有几种,包括哪些
      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再依据这个责任,当事人各自做出赔偿。那具体来说,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什么意思?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无论是谁都可能是被......


·2023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注册资本印花税就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是任何一家公司、企业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个税种......


·一、赌博3000元行政拘留多久?
      一、赌博3000元行政拘留多久?赌博3000元行政拘留5日以下。赌博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的拘留一般是行政拘留,也就是一种行政处罚。按照《治安管理......


·驾驶人员驾照b2酒驾怎么处理?
      驾驶人员驾照b2酒驾怎么处理?驾驶人员有b2驾照并酒驾的处理方法是:1、如果是酒驾的,那么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如果已经因......


·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减资需要登报,股权转让不需要登报但需要去工商局办变更手续。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一、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怎样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等。针对不同方式的遗嘱,当然具体的订立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该怎样来......


·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


·说到职工薪酬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众多劳动者最关心的话题,毕竟
      说到职工薪酬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众多劳动者最关心的话题,毕竟这是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那么,职工薪酬包含哪些内容呢?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