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律师费与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分别由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
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代理案件所应得的报酬。
所称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
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征收的费用。
另一种是其他诉讼费用,即除案件受理费以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原告预付,最后由败诉方按照比例承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扶养人生活费并入残疾赔偿金可以吗?
      被扶养人生活费并入残疾赔偿金可以吗?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并入残疾赔偿金可以吗?肯定是可以的;《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把死亡赔偿金......


·最新公司法关于股东权行使有什么规定?
      最新公司法关于股东权行使有什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产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产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增加产品购买的数量,或者对原《产品购销合同》的某一项进行修改,此时就需要签订......


·离婚时的过错方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因此,实践中对过错方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可以同时要求过错方做......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可以怎么处理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可以怎么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


·支票兑现需要手续费吗
      支票兑现需要手续费吗兑现支票手续费怎么算一、支票兑现需要手续费吗,兑现支票手续费怎么算1、在a银行倒进转账支票给对方,如果是做实时的(快的),需......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的第三方进行赔偿。那......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


·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
      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的公司,都在工商局会进行备案的。担保公司自然也是如此,不过也不一定所有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都是遵纪守法的。......


·出轨可以认定为有过错吗
      因为夫妻一方出轨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此时按照普通人的理解,出轨的一方就是有过错行为的,在离婚的时候就要求对方作出赔偿。但是,......


·分公司能否用母公司资质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用母公司资质签合同?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