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当事人之间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收养的,那么就会建立起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在养子女小的时候进行了抚养,日后养子女长大也应该赡养养父母,但此时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
  一、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基于收养而发生的关系。被人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了,若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养父母间已经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则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婚姻法所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所以,被人收养的子女对其生父母不再负担赡养的义务。
  二、收养关系主体需符合的条件:
  1、可以被收养的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可以作送养人的公民、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综上可知,要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的话,那么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因此而消除,也就是说日后被收养的子女是不用对自己的生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


·母亲哺乳期遗弃小孩的行为
      我们经常说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是伟大的,但是这个世界上仍然有很多狠心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遗弃,这种遗弃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母亲遗弃孩子本......


·涉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涉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航空运输是现在最重要的的运输方式之一,涉外航空运输通常运送的物品都比较重要需要快速的抵达。在快速的运送途中......


·建筑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监督和验收,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监督标准,因为建筑工......


·医疗期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医疗期的本身就是很可怜了,而这个时候如果允许用人单位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无疑是雪上加霜,很有可能会做出一些比较极端的事情。而在这个时候......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一般步入社会我们都会选择工作让自己进行深造,当然也有许多人不喜欢被人管制的感觉,所以会选择自己开一家店做一点小生意......


·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类型?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征收土地的时候,他是为了不同的用途所进行的,比如说要建造飞机场,或者是建造铁路,都是需要征收农民土地,为了弥补他们所受到的损......


·不宜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


·2023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