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能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

能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一、能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
  (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并且,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诚实作用原则,双方履行合同须诚实、善意的履行。如果提前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可能会给他造成损害。
  (二)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双方约定,在借款期间,应该每个月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借款利息。但是债务人在支付第一个月利息后就不再支付了,这时候就构成预期违约,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再履行合同义务。为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
  二、遗产债务应如何进行清偿
  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即债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且同时又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财产义务。这即保护了被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应有利益,还保护了继承人应享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
  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清偿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当事人都会对还债的日期做出约定,而通常来讲也是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还债的,但要是发现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话,那么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延期竣工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确认
      虽然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但实际往往会出现竣工日期晚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情况。若发生纠纷,发包方起诉后,涉及时效起算问题......


·地条钢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就是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


·民事上诉案两次发回重审合法吗?
      民事上诉案两次发回重审合法吗?可以的,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


·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是什么?
      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是什么?一、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是什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惩处生产、销售伪劣......


·申请司法鉴定视为放弃的说法正确吗
      申请司法鉴定对于诉讼中的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可用的权利,它主要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诉讼中的一些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别,以此来断定其是否真实有效。不过对......


·借款通过配偶的账户转账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依据“债务人就婚姻存续期间......


·故意伤害的诉讼时效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的诉讼时效期是多久一是故意伤害罪,这部分属刑事部分,其追诉期是二十年,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已知犯罪嫌疑人的,正在通缉之中,那么就没有......


·我签了劳动合同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我签了劳动合同算不算应届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


·债务资本成本率怎么算
      债务资本成本率=利率×(1-所得税税率)。即:Rd=Ri(1-T)债务资本成本是指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包括借款或债券的利息和筹资费用。债务资本成本是资本成......


·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面对就业压力的增大,有的农民工为谋职求生,对老板百般迁就,面对老板的无理要求和苛刻条件也无可奈何,甚至在劳动保障监察员巡视检查过程中,还处......


·新婚姻法 婚前存款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前存款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是对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当头棒喝!众所周知,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