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一、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1、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2、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官酌情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是绝不不支持利息,自然人间利息约定不明不支持。除自然人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综合情况酌情确定利息。
   二、怎样在借款中约定利息
  利率要合乎规定。《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至第125条的规定,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综上我们了解到,要是借钱没确定利息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会视为当事人之间就借款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此时就不能再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由此可见,在借钱的时候约定清楚利息是多么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取保候审在检察院翻供不认罪时法院该如何审理?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很多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有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许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措施。如果......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


·在审查起诉阶称被告人还是嫌疑人
      一,在审查起诉阶称被告人还是嫌疑人称为犯罪嫌疑人二,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规定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


·移送审查起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移送审查起诉和公诉的区别是什么?移送起诉和审查起诉不是一个概念。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一、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


·一、二手房的交房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二手房的交房时间一般是多久二手房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


·劳动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交接工作有限制吗
      劳动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交接工作有限制吗?1、理论上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可以直接走人,交接工作的事情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


·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如何定罪
      一、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如何定罪打伤警察是袭警,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根据伤者的伤情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