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你可根据《通知》规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具体规定,与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对这类房屋的拆迁,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计算;拆除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在扣除该款后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权人给予补偿;拆除不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款给予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是法律规定对非住宅房屋按照货币补偿进行的规定。

    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之规定,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补偿款与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以刘女士之房屋为例:如果该地区的营业用房(即非住宅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是每建筑平方米8000元,刘女士的营业用房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后每平方米是600元,如果以货币补偿:则该房屋的补偿款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方式为:

    补偿款总额=该房屋原建筑面积53平方米×该房屋市场评估价8000元/平方米= 424000元;

    给所有权人的补偿款=53平方米×600元/平方米=31800元

    给使用权人的补偿款=补偿款总额-给所有权人的补偿款=424000元-31800元= 392200元。

    如果补偿形式是以房屋补偿,则补偿的方式是以424000元的标准购买拆迁人提供的商品房,产权归刘女士私有,房屋可以由蔬菜店继续承租,不过,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关于租金的确定应当按照该条款之规定由双方议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
      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一、居间协议和合同公章不一样吗居间协议与合同公章不一样。二、居间协议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


·商铺转租可能承担哪些风险
      商铺转租可能承担哪些风险提示风险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必须得......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登记结婚离婚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


·我国法律规定怎么构成重婚罪?
      一、我国法律规定怎么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法律上规定了两种构成形式......


·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


·黑龙江侵占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指的是别人侵占我们的合法财产这就是属于侵占罪。侵占罪其实在我们的国家发生案例有很多,对于每一个地区的认定标准还有量刑标准都是有可能不同......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


·仲裁员受贿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吗
      仲裁员受贿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吗可以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


·离婚已后孩子抚养费该谁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
      离婚已后孩子抚养费该谁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一、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