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条款进行了引用,比较详尽,相信您在阅读以后对于土地资源管理中的相关内容也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实生活中相关的情况及需求可谓错综复杂,具体涉及的法律条款也需要深入探讨。如您有相关疑问,可登陆网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
如何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
·形式婚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形式婚姻主要是指男女之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实际上却没有夫妻之实,这样的情况常见于喜欢同性的人之......
·醉驾拘役案底能消掉吗?
醉驾拘役案底能消掉吗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根......
·滕州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二套房怎么认定?
房子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不少朋友都会谈到有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打算。随着市场发展,各地房价也在波动,地方政府也是为了防止一些恶意炒房的行为出......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么样的?关于十级伤残的补偿标准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
·民事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民事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08]11号《最高人......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为了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国家会对各地建设做出一定规划,以满足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人们的需要。在土地被征收以前,使用形式......
·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
公司清算包括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合同撤销的后果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的后果具体是怎样的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
·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通过融资能够发展企业的经济,自然在融资时也会出现许多问题,那么有限公司融资变更注册资金是可以的吗?关于融资这......
·小三会被判刑吗
不会,因为不犯法,所以不会判刑。婚外情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和约束,可以因为老公婚外情而提出离婚。但构成重婚罪的,可以判刑。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