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也要关心企业、公司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那么福建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一、福建五险一金比例
  
  1、养老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基本医疗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8%,其中单位负担6%,个人负担2%;
  
  3、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率为2%,个人不缴费。
  
  4、失业保险费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 (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1%缴纳,城镇合同制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按所属行业的不同分为0.2%、0.6%、0.8%三级费率。
  
  6、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二、福建社保缴纳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的规定,缴费单位应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个人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当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时,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当工资总额高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2016年调整后的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第二档。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比去年每月提高了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时,比去年每小时提高了1.9元。
  
  目前福建福州市区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上限标准为11910(3970乘3)元。
  
  工伤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6年度福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03.25元(2016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839元),2016年7月-2016年6月福州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
  
  以上是关于福建五险一金比例和社保缴纳基数分别多少的解答,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不得低于规定的下限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汽修厂入股合作协议范本
      汽修厂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汽修厂入股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


·侵权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权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是适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难免要承担支付金钱或实物的赔偿,而在因为侵权造成损失需要......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类型不同,使用期限长短不......


·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
      近年来房屋买卖的纠纷并不少,常出现的纠纷在于房屋的购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房屋购买法律效力纠纷存在多数是二手房或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干部解决农......


·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一、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冒名顶替经常涉及到伪证罪以及包......


·可以对交通肇事缓刑吗?
      交通肇事行为很容易构成《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犯罪,而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过此时肇事者还在期望可以适用缓刑。那根据相关规定,到......


·夫妻债权债务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债权债务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


·关于行为人逆向行驶扣几分?
      关于行为人逆向行驶扣几分?很多人,轻视交通法律法规,经常性的不遵守道路规则,闯红绿灯,随便停车等,对于这样的违规行为,是应该受到相应的交通......


·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
      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法院后的开庭审理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


·没钱怎么提起民事诉讼?
      没钱怎么提起民事诉讼?一、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