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是什么?《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时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的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据此,承诺一般应以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作出,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以行为作出。对于沉默或不作为是否可以是承诺的方式,法律未作规定,但通常认为,如果当事人又特别约定或交易习惯允许以沉默或不作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法律应承认承诺的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规定的内容,不难发现,一方做出要约,要确保内容明确,并且如果对方承诺的话,发出要约一方要遵守要约的内容。同时,承诺的一方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要约方。通常情况下,要约一旦发出就不能撤回,需要撤回的话要事先通知对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遗嘱继女和亲子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吗
      没有遗嘱继女和亲子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吗一、没有遗嘱继女和亲子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吗?继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不一样的,继女要继承继父母遗产是......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


·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
      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自国家政策允许民间借贷以来,民家借贷就备受推崇。目前在民间借贷中有复利这样的东西存在。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对民间借贷是否......


·江苏省司法鉴定鉴定时机怎么判断?
      一般说来,如果涉及到司法鉴定,受轻伤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由公安机关签订伤情鉴定委托书,具体鉴定时间需要等伤愈合之后,这个养伤的过程大概要花费三......


·协议离婚不成功该怎么办
      相比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具有简单、快捷的特点,这也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选离婚方式。但现实中并不是当事人想要协议离婚就一定可以的。若出现协议离婚不......


·修正案9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修正案9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一、修正案9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


·法院有权撤销监护权吗?
      法院有权撤销监护权吗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


·监狱与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有哪些?
      监狱与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有哪些?1、职能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一、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出卖亲生子要承担哪些责任
      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都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