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拆迁律师认为作为被拆迁人应该知己知彼,除了要了解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的各种全力和职责,也要熟记自己的各项重要权利,不至于在一些时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自己的一些权利受到侵犯而没有发觉,最后导致自己拆迁利益受损。其实被拆迁人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可以分成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两大类。
  
  
  
  
  
  一、被拆迁人主要的实体权利
  
  (1)所有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地役权;
  
  其中被拆迁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是被拆迁人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被拆迁人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才会完整的参与到征地拆迁的全程。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可以说被拆迁人享有的一系列权利都是为了保证最后公平合理的补偿。
  
  (2)经营权
  
  商业性用房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均拥有此权利,要求经营性损失补偿。此项权利的法律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中含有停产停业的经营损失补偿。
  
  二、被拆迁人主要的程序性权利
  
  (1)知情权
  
  知情权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保证被拆迁人可以参与到征地拆迁的重要保证。知情权的保证主要是通过各种拆迁征收公告等方式落实。
  
  (2)听证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在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征收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同样要要保障被拆迁人听证的权利。从《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可知,在征地方案报批之前和征地公告公示之后,和安置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被征收人均有听证权。
  
  (3)选择权
  
  法律规定,安置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
  
  (4)对评估结果异议权
  
  根据《评估办法》规定,被拆迁人收到评估结果后10内,认为评估结果存在问题有权利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在10内可以申请专家评审。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征地拆迁是有权行政机关一系列行政行为的集合,对于征地拆迁过程中任何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征地批文,用地规划等行为不服都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6)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以被拆人有权利,请求作出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回避,请求听证主持人的回避,请求仲裁员的回避。
  
  我们了解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利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被拆迁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只是最基础的要求,最重要的就是该如何充分的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招摇撞骗的定义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定义是什么?一、招摇撞骗的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


·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人出国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正所谓跑的掉和尚跑不了庙,如果欠债人自己跑到了国外去躲债,而自家的房子或者车子......


·避税与偷税漏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
      避税与偷税漏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1、行为性质不同其中漏税与偷税以及骗税的区别在于骗税行为人是把已缴到国库的税款骗归自己所有;偷税则是采取非法......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


·司法鉴定拖延做鉴定怎么办
      司法鉴定拖延做鉴定怎么办手续其全,法医故意拖延,不做鉴定的:1,当事人可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来处理;2,司法行政机关主要......


·不同级别监狱关押犯人的区别有什么?
      划分监狱的类型,旨在实行行刑的个别化,防止罪犯彼此间的污染,实施有的放矢的矫正对策。那么不同级别监狱关押犯人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


·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 一、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
      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一、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1、著作权和邻接权。2、专利权。3、商标......


·最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


·员工在外兼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在外兼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员工在外兼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


·什么过失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
      什么过失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


·请律师前要做哪些准备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当事人一定要知道有必要请律师的情况下,最好及时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是,请律师也是一门技术活,毕竟关系到自身利益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