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一般会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当然,这就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但通常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那到底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持。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一方在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对于不起诉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二、什么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多数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一定的过程,但并不是只要有过错,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就一定可以主张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行使离婚损害赔偿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海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是怎样的?
      上海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是怎样的?拆迁是我国当下社会热点,其成为热点有一定的原因,老百姓希望在拆迁得到实惠,拆迁方则急于求成,于是多方......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敲诈勒索......


·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第三十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


·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针对民事纠纷来说,在实际处理的时候诉讼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同时也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不过如果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就要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


·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刑法》中规定的有很多比较特殊的犯罪,他们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包括医疗事故罪、贪污罪等等,此时需要注意一个罪名,那就是伪证罪。那么您知道伪证......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根据社保政策公民的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依据实际的情况,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等,然后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具体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


·最新婚姻法对财产分配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最新婚姻法对财产分配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不仅仅是买房子,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也是必须的过程。这就需要出
      不仅仅是买房子,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也是必须的过程。这就需要出租双方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的相关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