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职责和费用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职责和费用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职责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代理委托人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业务上的工作内容基本类似。相对于一审而言,二审是终审,二审时主要针对一审判决程序、实体是否合法、判决是否公平等展开辩论。
  在一审代理中,律师需要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准备法律文书、出席法庭审判;帮助当事人举证、质证、认证和辩论。二审中的代理律师首先要审查一审判决、裁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实,与当事人一起商量向二审法院提出哪些诉讼请求,最后形成代理意见并提交二审法院。
   二、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收费标准
   1、一审阶段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律师是精通法律的人员,在民事纠纷中可以更快更准确的找到问题的突破点,可以更清楚的表达您的意思,为维护您的合法利益提供更大的帮助。他们受到过正式的司法内容培训,持证上岗。因此,建议您在经济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寻求民事诉讼二审律师的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要......


·我国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我国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什么一、我国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什么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


·离婚后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有子女的家庭,一般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的问题。可是如果是对于另一方的生活有困难的情况下,一方......


·在我国应该如何打离婚官司?
      在我国应该如何打离婚官司?1、写好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


·一、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额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额怎么规定的?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额的规定是: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一、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一、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


·网购消费者不满意如何网络维权?
      淘宝、天猫,还有微商等各种网络平台的推广为您的生活带来方便,消费者不需要出门逛街,只需要手机电脑操作就能挑选商品,邮寄送到家门口。但毕竟没有......


·司法警察违法办案怎么举报?
      司法警察违法办案怎么举报?警察一般大家所指为人民公安,按照《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会存在自己主动辞职的情况,而我们知道这两种方式是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同影响的。那么,......


·股东未到出资期限承担债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