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吗
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吗? 一、土地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2、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权利。我国法律对转让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土地权利,也相应的禁止抵押或者限制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3、进行的抵押土地权利必须已经登记发证,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抵押的土地必须享有权利。另外,权利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以及依法被查封的土地等都不得抵押。
二、土地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
无论是划拨租赁方式,还是出让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都要先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
抵押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确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
三、土地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国土资源局下发《土地使用证》
2、国土管理部门发放的相关确认文件
3、同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
4、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核定了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的《抵押许可证》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可以的,在贷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担保公司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抵押抵押的并不是土地实物,而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不同,土地抵押需要抵押人事先向相关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由土地管理部门规定最高抵押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2、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权利。我国法律对转让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土地权利,也相应的禁止抵押或者限制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3、进行的抵押土地权利必须已经登记发证,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抵押的土地必须享有权利。另外,权利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以及依法被查封的土地等都不得抵押。
二、土地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
无论是划拨租赁方式,还是出让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都要先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
抵押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确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
三、土地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国土资源局下发《土地使用证》
2、国土管理部门发放的相关确认文件
3、同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
4、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核定了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的《抵押许可证》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可以的,在贷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担保公司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抵押抵押的并不是土地实物,而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不同,土地抵押需要抵押人事先向相关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由土地管理部门规定最高抵押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出院一年后死亡能追肇事者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一年后去世,肇事者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形:1、如伤者去世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那么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2、如伤者去世是自身疾......
·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
·双方都酒驾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
·交通肇事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交通肇事民事责任如何承担?说到交通肇事的责任,则往往是三方面的,就包括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过其中只有在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夫妻打离婚官司,意味着此时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想必在离婚的过程中是遇到了什么问题的,不然也不会想到向法院起诉。而实践中无论是哪种......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
·一、房屋转租合同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原承租人将其原出租房屋全部转出租时,必须取得原出租人的许可。2、要说明一下:转租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