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应该如何订立自书遗嘱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直接用笔书写遗嘱全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那么具体来说应该如何订立自书遗嘱?随着科技发达,很多人喜欢以电脑代笔,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采取打印的方式,并直接签署自己的姓名,在这种情况下,打印的自书遗嘱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两个问题。
  
  一、应该如何订立自书遗嘱
  
  1、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二、打印的自书遗嘱有效吗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订立自书遗嘱,非常容易欠缺形式要件而被法院判决无效,所以订立的时候最好咨询专业的遗嘱继承律师,帮助你订立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避免出现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使得遗嘱人安排身后遗产的意愿得到实现。至于公民应该如何订立自书遗嘱,则可以从我们整理的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老百姓买到小汽车后,接下来就是为汽车办理牌照了。机动车的牌照就相当于其身份证,是最重要的标识之一。我国对......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什么?玩忽职守罪作为情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一、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


·起诉离婚需要怎样的手续
      不管是想要通过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离婚的,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但很显然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


·审查起诉后的流程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后的流程有哪些?审查起诉后的流程有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补充侦查、作出决......


·职工端午节上班算加班吗?
      职工端午节上班算加班吗?一、端午节上班算加班吗?端午节是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这天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的婚姻破裂无法再挽回的时候,法院只能将未成年子女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外的一方就应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当法院把抚养费的金额确定......


·对于离婚财产小孩分割吗?
      对于离婚财产小孩分割吗?离婚财产分割中,小孩是不参与的。夫妻离婚财产是不可以分给孩子的,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


·老人怎么立遗嘱继承公证
      老人怎么立遗嘱继承公证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


·合同生效特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生效特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