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1、何种裁决可适用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
只有终局裁决才可适用撤销仲裁程序,而终局裁决是指下列劳动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终局裁决的救济方式。
(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仲裁裁决类型的认定。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4、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正本,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各一份。
(3)要求撤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份。
5、终局裁决劳动者提起诉讼后的处理。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用人单位可将申请及证据材料直接交劳动者起诉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上述法院一并做出处理。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6、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内容仅涉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裁决的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及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的相关讲话精神,法院仅受理因不能补办社保手续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故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社会保险费欠缴、拒缴或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处理,法院不予受理。
附: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格式
二、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样式如下: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撤销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作出的(20××)×××字第×××号仲裁裁决。
事实与理由:(简要写清楚)
××××××××××××××××
此致上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须为申请人本人签章)
20××年×月×日
上文我们给您简单的说明了一下关于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相关问题,不同类型的仲裁在不同的阶段在撤销上面有不同的规定,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撤销劳动争议不仅是职工可以提出,终局裁决也是可以撤销或终止劳动仲裁的。职工需要提出撤销劳动仲裁还需要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一定要写明请求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
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民事诉讼按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卫生法律怎样解决医患纠纷?一、解决医患纠纷的手段有哪些?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
·侦查羁押干什么条件是怎样的
侦查羁押干什么条件是怎样的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
·可以对哪些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可以对哪些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可以被宣告为无效的商标,可以分为两类。1、第一种就是一个商标的注册跟先注册的商标如果存在冲突的话,并且引起了较大的争......
·二手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不管是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办理,这样才能保证在买房的时候不出现意外,损害自身利益。......
·窝藏罪最轻怎么判刑处罚
一、窝藏罪最轻怎么判刑处罚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一般是没有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生活中有多人实施的犯罪案例已经越来越多,像大多数的诈骗,抢劫,甚至是盗窃等这些犯罪行为,都是经过仔细的筹谋以后由多人配合实施的,所以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