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原告就被告具体是什么意思?原告就被告是民法中选择管辖法院时用到的一个原则。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告就被告是国际的普遍惯例之一,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即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三、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具体如何应用?1、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当事人都是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综上所述,原告就被告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到被告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有利于法院弄清案件事实,缩短诉讼时间。其中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这个原则其实解决的就是民事案件法院管辖的问题。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相关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一般是由倒车的司机负责的。在高速上倒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且存在很高的危险性,不能要求后方的车能够......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
·几年可以判缓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
·先缓刑还是先有期徒刑?
先缓刑还是先有期徒刑会先执行缓刑,判两年有期徒刑,有三年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
·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会被加刑吗
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会被加刑吗行为人犯本罪,应依其具体情形承担如下处罚: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一、离婚放弃财产离婚书怎么写?
一、离婚放弃财产离婚书怎么写?离婚放弃财产离婚声明的书写需要注明放弃财产的理由、数额以及该财产的形式,所有的离婚协议,首先应该对婚姻关系的解......
·缓刑期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罪犯如果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可以说这是一个机会,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规定的,一般期限届满之后就不会再执行原判刑罚了。但有的人偏......
·东莞劳动法急辞工一般扣多少工资
针对急辞工情形,单位是否有权利扣工资应当分别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