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投保后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拿到车辆保险单后,要查看行驶证上的年检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年审换证时,需记下递交资料的回执、编码,车辆在外地出险理赔时需要提供。两证要按时年审,特别是驾驶证,现在的驾驶证不用每年年审,会很容易疏忽了它的有效期,从而导致过期无效。这种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其次,即便在投保车险并拿到保单后,也并不意味车主可以马上无风险开车上路,因为保单都有生效的日期,在保单生效前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比如车主通过平安电话车险平台投保后,平安会委派专人送单上门,但这份保单要在第二天才生效,车主如果误以为即日生效,那就成了“裸车上路”。此外,每个车险险种一般都规定了免责条款,车主要留心阅读,以免在理赔时跟保险公司“扯皮”,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保险车辆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必须立即停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是在平安保险投保的,拨打95512报案电话,平安承诺“万元以下车险责任事故,资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这些细节问题,如果车主不留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惨重的往往是车主自己。
  出现意外之后,要是属于自己投保的范围内的,那么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具体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印刷品订货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1.印刷品名称、数量及......


·北京机动车牌照出租合法吗?
      北京机动车牌照出租合法吗?一、车牌照出租合法吗车牌租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工程是用来改善
      商业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工程是用来改善生活质量的,但也有些基础工程是用来支撑日常生活的,商业住宅工程便是这样的工程,衣食......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以下为农......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怎么分割?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分割的话,也是按照平均分配为基础原则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


·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采用均等分割,即夫妻双方各分一半。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些不同,其实也是体现......


·假释期内犯罪的属于累犯吗
      假释后又犯罪是累犯吗?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那么被假释后又犯......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


·房屋买卖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2023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