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1、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2、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3、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5、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2、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3、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以上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结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制度的,其目的就是保持农民征地前的生活水平,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快捷的拉小城乡的差距,促进城乡建设的和谐发展,被征地的农民应该积极配合省市的征地要求,省市征地时要照顾到农民的情绪,积极的给予应该给予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一、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
·职业病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职业病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一、职业病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构成职业病的四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
·结婚前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
·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您可能会发现,在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当中就包括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明知自己有一些恶性传染病的情况下,仍然结婚的话,这种婚......
·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
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消极怠工人员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的规定一共4条13种情形,其中并没有消极怠工一项。这......
·谁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
谁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一、谁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可以申请刑事回避制度规定,当然具体可以申请的人员回避的话,包括......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
年薪制员工辞退有补偿吗?年薪制员工被违法辞退的也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前者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不一样。残疾者受到伤害而导致的生活资源或者是财产方......
·敲诈勒索6万元能判几年
敲诈勒索6万元,达到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
·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如何判定
在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也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人们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在其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