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现在,很多新婚的夫妻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够单独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其父母资助买房的。那么夫妻在婚后父母买房,而日后离婚的话,该如何分割这套房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应为未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5、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二、婚后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实践中,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父母买房的,在离婚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都是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而这个时候,需要先对房产的性质作出认定,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况下,才能主张进行合理的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
      分公司注销合同转总部吗?是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要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这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商标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在商业社会,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商业活动,双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同时......


·股权转让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股权转让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法律责任?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


·罚没款申请延长的期限是多少
      罚没款申请延长的期限是多少罚没款申请延长是没有时间期限的。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处罚?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处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证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
      证驾不符交强险赔偿吗?可以在强制保险中赔付,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对于三者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即2000元)可以全额赔偿,因为交强险对于驾......


·亏损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亏损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


·夫妻婚姻关系走到尽头
      夫妻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始终都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双方协商处理还是法院进行的判决,最终的结果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享有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