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上面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就可以回答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这个问题了。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时,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要求,要经过法院的受理和复议后,可以由法院发出执行通知,来通知当事人执行其应履行的义务,对于有车还是不还钱的债务人,按法律规定,有隐瞒和转移财产的嫌疑,法院可以按程序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一、名誉权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


·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工在上班的时候,如果企业管理不当,就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从而给职工造成人身伤害。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对于工伤认定,我国有专门的法律文......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


·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该怎么办一、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怎么办1、经法庭许可,律师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


·中午在公司楼下摔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公司楼下摔伤算不算工伤?1、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


·刑事诉讼法鉴定申请有哪些环节?
      刑事诉讼鉴定,是侦查机关的一种侦查方法。借助刑事诉讼鉴定,侦查机关可以更快破解案件中存在的疑点,对于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性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刑事诉......


·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一、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


·缓刑不关押怎么处理犯罪分子?
      缓刑不关押怎么处理犯罪分子?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