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权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法律设计的撤销权,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从而使债权得到充分实现。 撤销权包括以下三个行使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处于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3、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债权人依照《民法典》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我们要一定要注意撤销权成立所需的条件。我们还要提醒您,若无约定管辖,则债权人需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更多疑问请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


·试用期的职工享受医疗期吗
      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其能够享有的权利相对要少一些,但用人单位也不能因为职工尚未转正,就完全剥夺其享有相应权利的资格。虽然我们经常看到职工在转正......


·起诉但未交费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起诉但未交费诉讼时效是否中断?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起诉但未交费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未缴纳诉讼费导致自动撤诉,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最高......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什么是信用卡滞纳金?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什么是信用卡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


·一、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是需要公证的。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一、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最长90天内出结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拖欠工资怎么处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


·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我们国家对车辆年检的要求也比较多,尤其是对于私家车以及货车来说,必须要求一年一检查,那么六年免检车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