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合同也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国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合同也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当事人双方建立关系或者变更解除关系的协议。我国法律保护依法签订的合同。所以我们可以用曾经签订的合同保护我们的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的我们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怎么处理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3、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事实证明,在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就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想必您已经有了简单的了解。不续签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不续签,还有就是劳动者不续签。在正常的生活中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全责年龄赔偿金额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全责年龄赔偿金额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


·保证人责任消灭的原因
      保证责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主债务消灭      当主债权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


·整容给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娱乐新闻报道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某些明星整容的一些报道。实际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仅明星会选择整容很多普通老百姓,由于对于自己的外貌不满意,......


·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考核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可以在其中约定考核的办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公司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
      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分公司签订合同应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而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只要签字或者盖章任一都可以,约定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公章作......


·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替会受到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替会受到什么处罚?在机动车的行驶过程中,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无证驾驶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


·驾驶员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
      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自首如何认定?
      我们知道,构成重婚罪是要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后,犯罪分子心生悔意,主动去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


·一、结婚对象条件都?
      一、结婚对象条件都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条。(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民法典》第......


·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税收包括哪些?
      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税收包括哪些?一、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税收1、企业所得税企业法人股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