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品房预售登记

    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预告登记与一般不动产登记的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即登记申请人为了取得或移转某项已经完成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将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预告登记主要具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保全债权的实现。由于合同债权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通过预告登记使债权以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任何违反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变动都是无效的,从而使债权的请求权得以保全。二是顺位保证的作用。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因同一物之上多项物权并存和竞合的矛盾,通过预告登记的方法,将各项权利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并按照该顺序为每一个物权确定一个实现的顺序。三是破产保护作用。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不但可以对抗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其他物权人,从而保障请求权人取得不动产物权,而且可以在不动产的物权人陷于破产时对抗其他债权人,从而保全请求权得到实现。

      但我国民法对预告登记未作系统规定,特别是对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效力如何并不明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这只是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其是否具有预告登记效力并未在民法上得到明确。

      德本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法官适用法律应以法律规定为准。但就商品房预售登记的作用问题,无论从社会的一般观念还是就实务处理情况来看,对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效力均有所认识,我们应当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有条件地对预售登记的效力予以承认。

      德本律师认为,买受人购买预售商品房,是较为特殊的交易,应当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及其性质有所认识。从法条的内容分析,预售登记是预售人的义务。但作为买受人来说,出卖人的义务即为自己的权利,其在交易中对预售合同是否由预售人登记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通过预售登记,将物权的公示手段用于对债权的保护。使该项请求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况具体是什么?
      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况具体是什么一、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况具体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


·要是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
      要是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孩子由男方抚养,而女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才行,此时虽然不能实际照顾子女,但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


·一、醉驾188会怎样处罚?
      一、醉驾188会怎样处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


·他项权证迟迟没办好如何查询
      房屋的他项权证如果迟迟都办不下来的话那肯定会影响到买房子的进度,因为银行现在的规定是必须要见到房屋他项权证才有可能会同意当事人的贷款申请。不......


·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人们解决民事纠纷的手段很多,可以协商,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按照规定,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们发起诉......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司法诉讼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讲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是无法定案的。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其中实物证据......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并不当事人直接到相关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就可以的,此时需要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才行。那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这与诉讼离......


·一般贩毒多少克以上死刑
      贩毒多少克以上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公证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未公证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未公证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


·买二手房有哪些要注意
      买二手房有哪些要注意1、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使用年限,防止上当受骗。2、检查房屋质量。二手房都是经过了好几年......


·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从遗赠方来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