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发资质就建房卖房,但是有些人就会贪图房价的便宜,冒着很大的风险去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事实上,房子作为您日后居住的地方,在购买时有必要明白房地产开发五证不全买房的后果,下面我们为您普及相关知识。
   一、五证是啥?
  1、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五证不全别买房后果很严重
  3、市民买房要先看开发商有没“五证”,以及《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看是不是“住宅用地”。
   二、五证不全的后果
   1、骗取定(订)金
  不法开发商为了套取购房者钱财,土地都没搞定,先把售楼处搭起来。沙盘一放,广告一出,看上去似乎实力强盛金碧辉煌,也能唬住不少人,欺骗购房者要买好房源好户型,就得先交定金、订金。一拿到钱,开发商就捐款跑路。
   2、房屋质量没保障
  开发商没有五证,也就是说开发商很有可能没有建造商品房的资质,更没有出售商品房的资格。这样的房子质量很难有保障,你还敢买吗?
   3、配套设施是个景
  不法开发商喜欢夸大其词,说该楼盘对口名校、将设地铁站、配套有公园、泳池、超市等,其实是个未知数。
   4、混淆商住房与住宅
  没有五证,你也看不到房子的性质。开发商有意混淆房屋性质,许多LOFT、SOHO等形态的新房,说是单价较低,市民买后才知是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短,还要交商业水电费和较高的契税等。
   5、一房多卖
  开发商爱用非正式合同冒充正式合同,经常造成“一房二卖”,使市民长期拿不到房产证等。
   6、房贷难以贷到
  一些银行对于商住房的贷款有所限制,开发商隐瞒贷款限制条款,收了市民的钱后,就不管贷款是否能到位。
   房地产开发五证不全买房的后果如上所述,您要清楚的知道里边的风险在哪里,一味的追逐低价去买房,有时会令你得不偿失,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相关的资质,房地产五证必须齐全,这才是国家认可的正规房产,所以,您与其为了省一些小钱不如买正规的房产,这样更加有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抓住对方出轨一定能多分财产吗?
      抓住对方出轨一定能多分财产吗?一、抓住对方出轨,一定能多分财产吗?这个想法很显然是错误的,是很多人容易出现的误区。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法律并......


·笔迹鉴定中如何判断笔顺特征?
      笔迹鉴定中如何判断笔顺特征?(一)运笔特征书写汉字的运笔动作,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三个方面,书写任何一格笔画都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所以运笔特征也相......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不合法,没有提前辞职,公司是不能扣工资的。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


·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哪些
      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哪些一、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哪些仓单,作为仓储保管的凭证,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仓单是保管人向......


·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若随意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过失性辞......


·一、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一、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依据的法律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诉讼时效中止在民诉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在民诉的条件是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的相关概述
      1、增值税应当属于一种流转型税务。从税务的一些相关原理上分析,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其他多种步骤中新产生的价值或者是对于商品的一些附......


·一、离婚登记的办理程序具体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的办理程序具体有哪些?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也在不断的开展工程工作,那么为了保障到每一位公民的安全,所以在进行工程质量检验上国家也是十分的看重,那么在分项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