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一、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的债权,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同时也是法律严令禁止的,遇见债权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现实中,债务人欠下债务后,以无偿、低价转让或赠与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撤销权制度的确立,为债权人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一个有效、便捷的途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要注意几点:1、必须向法院提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并不是仅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借助法院判决实现撤销权。2、撤销权人起诉时应证明:第一,其对债务人享有有效债权。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三,债务人不正当地处分了财产。第四,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至于债务人处分行为是否影响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这一举证责任在债务人。公民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债务人对自己的清偿能力认知程度大大高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认为其处分行为并未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应就其还拥有其他财产足以履行债务进行举证。3、撤销权人只能要求确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不能直接请求受偿。民法理论上认为,撤销权旨在保护全部债权人之利益,撤销权行使后发生的返还财产,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由一般债权人平均受偿。撤销权实现的效果只是使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至于债权人要获得清偿,必须另行向债务人请求。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有关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问题的解答,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的债权,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同时也是法律严令禁止的,遇见债权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社保补缴几天到账,社保如何缴纳?
      一、社保补缴几天到账?欠缴表示已经参保成功但是没有缴费,有可能是单位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没扣费。如果是每月随个税申报社保缴费的,可能是会计部门没申......


·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起诉离婚时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


·怎样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什么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包括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


·一、到达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到达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缓刑期满后还会构成累犯吗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行为人第二次犯罪的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但要是之前第一次犯罪的时候,被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缓刑期满后还会构成累犯吗?不少人......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一、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分誉权和荣誉权的方法是两者针对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一项工程是由各种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组合而成的。工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则决定着工程在后续投入使用时是否会发生工......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安全,对于违反交通规定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安全,对于违反交通规定的驾驶员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醉酒驾驶的情况是交通部门严查狠抓的,不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甚至还可能涉及到......


·向检察院提交的辩护手续是什么?
      向检察院提交的辩护手续是什么?通过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方式来告知检查机关,自己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然后就是相关的文件的送达,是可以直接向检察院送交......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