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要开庭吗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要开庭吗流程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需要开庭吗?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具体而言,包括有关财产的纠纷(例如土地或不动产的归属,借款的归还等)或身份关系的纠纷,其诉讼程序需要参照民事诉讼法及各类民事诉讼规则进行。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审应当开庭审理,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民事诉讼流程
  
  (一)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8)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从民事诉讼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民事诉讼要开庭吗”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回答:一审需要开庭,二审可以不开庭。民事诉讼的流程有两种: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在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是在法庭辩论和最后宣判在内容上有区别。如果遇到合法权利被侵犯,可以咨询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在我国的相关部门当中都有着相应的规定,不同级别的人员所领到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如果查出有一些国家工......


·一、合同解除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


·集资诈骗罪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


·一、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怎么判决?
      一、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怎么判决?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进行。现行《民法典》......


·在我国什么是他项权利?
      在我国什么是他项权?他项权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是什么在房价高昂的今天,房屋买卖也就成为了一桩我们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去关注的事情。而由于政策的调整等原因,在房产市场......


·法医鉴定手腕骨折算轻伤吗?
      法医鉴定手腕骨折算轻伤吗?一、手腕骨折算轻伤吗凡是发生了骨折,就是轻伤。如果是故意伤害导致对方轻伤的,就触犯了刑法了,后果比较严重的。轻......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情况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它主要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所......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什么
      当夫妻双方产生较大矛盾且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就很有可能会走上离婚这条路。这必定又会出现一些问题,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是否对离婚问题都达成一致......


·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
      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现如今房地产虽然有些式微,但依旧是很多商人看重的一块蛋糕。而房地产就得有相关的土地开发,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