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3、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6、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7、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8、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9、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前几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二、财务公司的主要作用 1、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促使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财务公司成立前,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不直接发生信贷关系,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资金十分紧张,而另一些企业资金闲置的状况。财务公司成立后,成员企业成为了财务公司的股东,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了各成员企业的资本来进行一体化经营,同时财务公司可以运用金融手段将集团公司内务企业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筹安排使用,这样能加快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结算的速度,避免“三角债”发生,从而从整体上降低集团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集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集团公司资产一体化经营的进程。2、财务公司以资金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增强了集团公司的凝聚力。一方面,财务公司将集团公司一些成员企业吸收为自己的股东,用股本金的纽带将您联结在一起;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吸纳的资金又成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信贷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从而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进一步紧密地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3、及时解决企业集团急需的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经常出现因资金紧缺而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财务公司成立后,它比银行更了解企业的生产特点,能及时为企业提供救急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4、增强了企业集团的融资功能,促进了集团公司的发展壮大。财务公司不仅办理一般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而且根据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开展票据、买方信贷等新业务,为企业扩大销售、减少库存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5、有利于打破现有银行体制资金规模按行政区域分割的局面,促进大集团公司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存在纵向设置、条块分割等问题,资金管理体制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分级管理的,资金的跨地区流动比较困难。中央企业在地方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支持,而财务公司可以突破地区的限制,向不与集团公司总部在同一地区的成员企业筹集、融通资金,向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建设项目的按期开工。6、促进了金融业的竞争,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有利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在所有金融机构中,财务公司还是相当弱小的,远不能与其他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竞争,但为了生存,财务公司必须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客户,这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其他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的作用。综上所述,就是关于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这个问题的相关介绍。集团想要成立财务公司首先其一定要有雄厚的注册资金,并且对集团的税前利润和集团的信用程度也要一定的要求。集团成立财务公司一方面可以以金融为纽带将集团内部团结在一起,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集团的经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否可以拒绝?
      一、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否可以拒绝?醉驾传唤去检察院是不可以拒绝,因为既然检察机关已经进行传唤的话,就说明这一个行为已经涉嫌到违法犯罪,必须由当......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指什么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指什么土地?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指什么土地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样计算
      用人单位要是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那么这里的经济补偿金该怎样来计算呢?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很陌生......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刑法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近几年来的信用卡发行量跟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率是持同步上升状态的,这样一种现象很明显的对于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打击,而且银行机......


·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一、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


·新入职没签合同辞职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一、新入职没签合同辞职要办理离职手续吗?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二、个......


·继承法中设立遗嘱的形式有几种
      继承法中设立遗嘱的形式有几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


·企业破产法实际中的问题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实际中的问题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该怎么做
      在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其中具有的身份不同,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就是不一样的。这里面对主犯的认定是比较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